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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康食品冷库专项整治将持续一个月

时间:2014-04-25编辑:浏览:

永康此次冷库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为4月11日~5月10日,整治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户、农(林、水)产品生产经营户等自身使用的冷库,冷库仓储源头经营户(含自营、租赁和寄存)、冷冻食品批发经营户和冷冻食品零售经营户。

冷库的环境卫生需符合要求,还需要配置温度检测装置,库内温度应控制在-18℃以下,温度仪校验记录和库温记录档案需要至少两年保存完整。要定期对冷库进行除霜、清洁、消毒和维护保养工作并记录。

冷库应建立健全冷冻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。对每批入库食品进行查验登记,台帐记录要完整。肉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明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,进口食品需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。要查看库存的食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规定,有无过期或“三无”食品。

在冷冻食品储存过程中,冷库内冷冻食品存放要按照食品类别分区放置,遵守“优良先出”原则,做到离地、离墙、离顶存放。

整治期间,各有关部门应全面摸清掌握辖区内冷库基本情况,对辖区内的冷库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,严厉打击经营销售“三无”冷冻食品、无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无进销台账冷冻食品、过期变质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。在专项行动过程中,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,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,做好对涉案食品的封存、抽检、检验鉴定等工作,严禁罚过放行、以罚代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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